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后还能协商吗?
1、不能。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就不能撤诉了。但是,可以上诉后再撤回一审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2、离婚调解一般是不可以重新审理的。但当事人可申请再审。且当事人提出再审,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起诉离婚有和好的可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无法定离婚情形的,法院认为感情未破裂,则可能调解和好。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4、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不可以更改。离婚协议未向登记机关递交的,可以更改。在已经递交、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书后,不能更改。
5、法律分析:可以。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请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我想离婚但是丈夫不同意我起诉了现在他同意了我就可以撤诉才离婚...
传统方法一:提起离婚诉讼,一次判不离,我们再来一次。这种就是单纯走诉讼程序,总有判离的时候。传统方法二:满足对方条件,不跟对方耗时间。对方拖就是要我们满足条件,生命有限,不应该在渣人身上浪费时间。干脆满足条件赶紧离婚了事。上面的方法看起来还不错,但实际上是让善良人受伤,让渣人获益。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即使是在离婚诉讼开庭之前,也是允许原告一方向法院申请撤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只有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才可以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对方说可以协议离婚我就撤诉了,几次去民政局签字他又反悔,我该怎么办...
杭州离婚律师建议,如果起诉过程中对方说可以协议离婚的,不要直接撤诉,先去民政局预登记,过30天冷静期领取离婚证之后再撤诉,要不然对方爽约,而你撤诉了,需要重新诉讼,很多不想离婚的一方会用这种把戏拖延离婚时间。所以,对方要求您撤诉去办理协议离婚,很大原因可能是想拖住你,其实他根本不想离婚。
根据本案的特征,我认为如果对方坚持拒不愿和你协议离婚,不愿去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那你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与她离婚。
她后来反悔撤诉,并说实么分倨。在这种情况下,你应好好思—思,你俩的感情是否走到非离没可的地步。因为如反悔可能是离婚对起诉的一方不利。因为婚姻法上规定。如判央离嫣法律上应对被起诉—方优先,如你堤出的意见应得到你同意。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司法解释规定,只有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驳回诉讼请求。
可以再次起诉。如果是在二审中,上诉人撤回上诉了,那一审判决生效。反悔也没有用。在法院的调解书送达之前是可以反悔的,一旦反悔,法院就得依法判决。但如果是调解书已经送达,那当事人是不得反悔的。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不得上诉。调解书具有给付内容的,有执行力。
不一定。不是说有人上诉法院就会判离婚,而是需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后才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男方起诉离婚之后又撤诉,说明男方一开始有离婚的想法,但是中途又反悔了,而女方又上诉说明女方也有离婚的想法。女方上诉之后法院会受理案件,开庭之后也会根据女方提供的资料对于是否离婚作出判决。
现在离婚双方同意可以马上离婚吗?
1、综上所述,尽管双方同意离婚,但整个离婚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步骤和时间限制,不能马上办完。
2、二个人同意离婚不可以马上办。即使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也需要完成一系列法定步骤才能正式离婚,具体如下:准备材料并签订协议:双方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重要事项的协商结果。
3、双方都同意离婚能当天拿到离婚证,具体如下: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经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比较快捷,当天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4、法律分析:可以的,离婚双方同意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也不能马上解除婚姻关系,仍需要以一定时间为周期。原因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故而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
民法典规定几年不能离婚
“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民法典规定不允许离婚的几种情况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分居三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可以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判断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但并不是唯一的条件。因此,分居三个月并不能直接作为离婚的依据。
法律分析:夫妻分房睡不等于分居,所以这种情况一般不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就算是分房睡,只要一方可以证明双方已经感情破裂,无法正常一起生活,那么就可以进行诉讼离婚,法院认可感情破裂的,会支持离婚。
没撤诉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应当由女方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批准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撤诉,然后私下协议离婚,但是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用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也无法办理了,是没有离婚证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如果已经起诉离婚,就等于选择了依法判决。一般不能再去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去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是双方同意离婚,并且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并且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第二种情况是在诉讼过程中去办理了离婚登记,但没有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对于第二种情况,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民政部门的离婚证与法院离婚判决的效力大小问题,也未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协商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因此,以在民政局颁发离婚证后的法院判决主张撤销离婚证,法院也不会支持。
庭前法官可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成功,若维持婚姻可撤诉;若同意离婚,可通过调解书离婚或撤案后协议离婚;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庭审围绕是否符合离婚法定情形、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双方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